“眼药水开启后可使用多长时间?”是多数人不以为然的问题,因为眼用制剂的外包装上清清楚楚的注明了生产日期和有效日期 。的确,一般眼用制剂的有效期标注均为两年,但“有效期≠使用期”,只要在使用前仔细地看完每种眼用制剂的使用说明书,就会发现有一条注意事项标明: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最多可使用4周”的道理并不难理解,因为眼用制剂一旦开封,极易在使用和保存过程中被泪液及空气中的微生物污染,从而滋生安全性隐患。还有就是每种眼用制剂(包括各种抗生素类眼药水),在生产时均添加了防腐剂,而防腐剂本身也会对眼组织细胞产生作用,添加量超过一定浓度,对眼组织细胞同样具有一定损害作用。因此,规定启用后的时效为4周来确保使用的安全。
大部分的眼部疾患,都是以眼药水或眼药膏的形式通过直接滴或涂抹在眼睛表面来起到药效作用的,但“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这条注意事项,往往都排列在诸多注意事项的最后,加上此类说明书字迹细小,真正的眼疾患者很少能看清,所以人们往往只认产品包装上注明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导致了人们疏忽乃至被误导实际的安全有效时限。因此,眼疾患者开启眼药水后应尽快用完以免对眼部造成伤害。(眼科 吴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