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务人员病案责任意识不强
病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但是相当数量的医务人员不了解自己所肩负的法律责任;存在对病案质量不以为然的态度,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严重影响病案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的应用效果;还有些医务人员在病历工作中的行为与病案要求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存在差距。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病案的质量。
(二)病案遗失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医生需要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旧病案时,随便差使实习生或进修医生到病案室借用,更有甚者请病人或家属来借;有的实习医生、进修医生为上级医生代借病案或互相传阅,调动科室后,病案未及时归还;有些病人乘医护人员不注意,在出院时自行拿走病案;有些病人要求复印出院病历和检查单时,未能如数返还等,致使病案全部丢失或部分丢失,这些都增加病案管理工作难度。
(三)病案管理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高
随着病历数量的不断增多,病案管理人员明显不足,致使病案管理人员仅能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无暇顾及病案信息的开发利用。而且我国在病案管理教育方面落后,设置此专业课程的高等学府很少,所以目前的病案管理人员大多由其他专业改行而来,虽然这些病案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医学或护理专业理论,但缺乏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病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不利于病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四)编码问题
如医务人员或病案管理人员工作疏忽,则易造成入院病 人编号混乱,一个病人多个编号,导致同一个病员住院病案 存放在多处位置,既不利于对病人病情的长期监控,也不利 于地方流行病学调查及科研教学等
病案管理科 郭守珍